凡不分系學生於大二下依本院學士班主修學程分流辦法分發至三系;分發後,至大三下學期結束前,可向各該學系申請修習實驗學程。
擬修讀「實驗學程」之學生,須徵求1名本院專任教師擔任學業導 師,經與學業導師諮詢後,提報實驗學程規劃書。
(1)何以現有主修學程課程無法滿足個人學習志趣或發展方向。
(2)規劃課程之間的關聯性。
(3)課程架構與規劃理由(目標)、學習方向之關係性。
(4)規劃課程之可行性以及替代課程(遇無法修習規劃課程,能否有其他妥適替代方案)。
(5)學業導師與學生規劃實驗學程領域契合度。